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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慶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民政廳官網獲悉,7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會議暨自治區(qū)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小組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總結前一階段工作進展,部署下一階段重點任務,推動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實現高質量發(fā)展。自治區(qū)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自治區(qū)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小組組長朝克出席會議并講話,自治區(qū)婦聯(lián)黨組成員、副主席、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婦兒工委委員仲玉霞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是需要特別關注的對象。要深刻領會做好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要做好流動兒童、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強調要抓緊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圍繞基本生活保障、教育、衛(wèi)生健康、心理關愛等實施有效服務,出臺惠民政策和暖心措施,切實維護好兒童的合法權益,促進各類兒童健康成長。 會議強調,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是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一項綜合性、長期性的系統(tǒng)工程。各盟市和各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凝聚合力,共同把這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好。要加強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權益保障政策解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社會認同,營造全社會重視,支持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權益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圍。 會議征求了各盟市、自治區(qū)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廳局對《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分工(審議稿)》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清單(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 各盟市民政局、自治區(qū)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廳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