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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版) 段應碧:在我看來,首先是我們基金會內(nèi)部的管理體制有自己的特點。我們叫“分層決策、分層負責”。我從來不會告訴大家說“這個事你該怎么干”,該怎么干你自己去想辦法,遇到困難和問題自己去克服和解決?;I不來資、項目不能正常運轉那就走人吧!反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攤工作要負責,要想辦法干好。 我們每年理事會都有會長會議,哪些事情是要在會長會議上商討通過的、哪些事情最后是要由執(zhí)行會長和秘書長去執(zhí)行和落實的,每項都分工明確、責任到位,下面的員工嚴格照章執(zhí)行,內(nèi)部機制就會很順暢地運行下去,不會出現(xiàn)程序上的混亂。 第二就是涇渭分明的內(nèi)部管理制度。比如說我們要買個圓珠筆,你說買就馬上買了?那不是的。我們設有“采購官”這個崗位,這個采購官他并不管采購內(nèi)容,他要做的事情是監(jiān)督你這個采購流程是否合規(guī),從源頭上杜絕違規(guī)違紀行為。 我們還有自己的財務審計、項目審計,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從始到終地進行自查自糾,保證項目的透明健康、正常運轉。我們還有風險防范機制,每隔一段時間,梳理出項目中的風險點,提前啟動預警機制,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公益組織可不能出事,一個人出事,會使得整個組織都遭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使得公信力受到巨大損害。你看一個“郭美美”,給公益行業(yè)帶來多大的影響? 公益組織要搞好,除了內(nèi)部機制和管理制度,我覺得還有一個關鍵因素——人。自從我開始在扶貧基金會這樣的公益組織工作,越來越覺得,公益慈善不是誰都可以做的,它需要專業(yè)的人才來做,還需要有專業(yè)的管理和專業(yè)的激勵機制。所以我們扶貧基金會內(nèi)部,除了會長、副會長這幾個主要領導,其他崗位都是從社會上招聘的人才,包括我們的秘書長。 一般的機關單位,有些人在某個崗位上呆了多年,有了老資歷,領導就會考慮說“這個人的職位是不是該動一動、提拔一下了?!蔽覀冞@邊不是這樣,提拔誰、不提拔誰我們說了不算,它是有一整套的規(guī)章管理制度的。 我們的秘書長,都必須經(jīng)過從副秘書長到常務副秘書長再到秘書長這個歷練過程,現(xiàn)在我們還加了一個見習秘書長,那就是更基礎的工作錘煉,可以說要求更高了。我們員工的升遷主要是看工作能力和對團隊的貢獻,而不是靠誰的人情關系,這個在我們這里沒有用,因為它不符合程序。 我們的每一個員工,到年底的時候他就很清楚自己該拿多少薪酬,根本不用算,因為所有的考核指標都是公開透明的。正因此,大家都有那么一股勁兒。我們從來不要求加班,但一旦工作需要頂上勁兒的時候你就看——個個都在那不吭不哈、沒有怨言地加班,都在很自覺地為干好本職工作而努力著。 小額信貸是農(nóng)村普惠金融的可行之路 《公益時報》:近年來,您多次在公開場合為農(nóng)村小額信貸項目站臺宣傳,呼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更大范圍普及推廣該項目,以惠及更多貧困地區(qū)的農(nóng)民。您對該項目支持的認知基礎源自何處? 段應碧:從我國的銀行全面商業(yè)化以后,農(nóng)民貸款問題就已成為一個難題,我搞農(nóng)村工作多年,深知這會對一些貧困地區(qū)的農(nóng)民帶來多大的麻煩和困擾。但是該怎么解決,過去我并沒有找到答案,因為這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為什么說貧困的低收入農(nóng)戶貸款難呢?它主要是風險大,因為這些貧困農(nóng)民沒有資產(chǎn)、沒有抵押,更不可能有什么“財務報表”這樣的東西。再就是小額信貸的成本高,一般來說貧困農(nóng)戶的貸款額度都不會很高,也就是千八百塊錢、再多也就是萬把塊錢。銀行放貸給那些大戶,成本不變,而且貸款戶還會主動求上門來??墒墙o農(nóng)戶放貸還得挨家挨戶去了解情況、去上門辦理,那成本不就高了嗎?這種狀況下,你說銀行不要那么“嫌貧愛富”那是不可能的,銀行它就是要賺錢要有利潤的。 90年代中期,我曾經(jīng)去孟加拉考察非常有名的“鄉(xiāng)村銀行”項目,這個創(chuàng)始人名叫“尤努斯”。在考察的路上,當時送我們的司機就說,“這個機構很有錢,因為他們放高利貸,利率在20%-30%?!蔽乙宦牐@算是什么扶貧?。‘敃r在我的腦瓜里,和現(xiàn)在很多干部的認識是一樣的,那就是說既然是“扶貧貸款”,你肯定就是要無息貸款才行,怎么還收人家利息呢?可你也要反過來想,做這種貸款它本身成本就高,利息要再不高一點,它怎么正常運行呢?因為當時我的這種成見,使得我一度對小額信貸抱有偏見,也不愿意過多關注。 到了2006年,尤努斯因為“鄉(xiāng)村銀行”的項目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這讓我感到很吃驚——它那么個項目竟然能得個“諾貝爾和平獎?”我心里就開始認真琢磨此事了,這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決定好好地搞清楚。我找來大量的資料和書籍深入研究,直到那時我才發(fā)現(xiàn),我原來的認識是不對頭的,其實現(xiàn)在很多人和我過去一樣,都是不了解小額信貸,就只認為它屬于高利貸,那就會抵觸。 現(xiàn)在來看,小額信貸真的屬于一種發(fā)明創(chuàng)造,它解決了銀行“嫌貧愛富”的問題,解決了普惠的問題,解決了低收入和貧困農(nóng)戶的貸款問題,我覺得這真的是一條現(xiàn)實可行的路子。所以,我并不是站在支持扶貧基金會、支持“中和農(nóng)信”這個公司的角度來說這個問題,而是要探索關于低收入和貧困農(nóng)戶貸款難的出路何在的問題。 《公益時報》:作為中和農(nóng)信小額信貸公司的前身,中國扶貧基金會小額信貸業(yè)務持續(xù)搞了21年之久,而中和農(nóng)信的小貸項目落地也近10年,這期間確實讓許多貧困農(nóng)民實實在在地受益。但目前一方面是農(nóng)民強烈的現(xiàn)實需求,另一方面是項目在具體執(zhí)行中不斷遇到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摩擦與掣肘,這個問題如何能夠盡快梳理清楚,以便項目全面落地開花? 段應碧:如果說我在離任前還有什么遺憾,那我最大的遺憾就是這個問題。這些年來我到處講,也沒有能夠說服人,但我一點都不怪他們。其實一直以來,我就是想踏踏實實做出個正面的樣子,趟出條路子,探索出一套科學可行的管理辦法來,以后如果政府能夠在此基礎上,出資來辦這么一個總公司,那我們下面的管理模式都是現(xiàn)成的,就不需要再大動干戈或者另起爐灶、消耗資源,就可以很好地把這套模式搞起來。 目前大家對小額信貸的理解還很不夠,他們老是怕會因此造成金融風險,正因為對小額信貸的運作模式不了解,那就自然不能夠真正理解,也就更談不上支持?,F(xiàn)在我們還沒有能夠在全國范圍內(nèi)注冊這個項目,目前已經(jīng)在個別省份站住腳跟了,那也不錯。 其實我覺得非存款類的金融機構,不必如此防范,可以嘗試逐漸部分放開?,F(xiàn)在我們的有些專家學者研究小貸公司,就是簡單地將其理解成“貸款額度小”的公司,把概念定義的有些片面化絕對化。其實“小額信貸”本質(zhì)的意義是為低收入和貧困農(nóng)民群體這樣的特定對象來服務的,它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很大程度上凸顯著社會公益屬性。 我希望小額信貸項目將來能夠真正被政府和業(yè)界認知,現(xiàn)在我們的任務是在保證基本生存穩(wěn)定的前提下,再說未來發(fā)展。 社會企業(yè)應具備兩個標準 《公益時報》:您覺得中國慈善公益事業(yè)是否也需要與商業(yè)經(jīng)濟融合并行?或者,二者應始終涇渭分明,各走各路?前段時間,徐永光與康曉光的“兩光之爭”您怎么看? 段應碧:“商業(yè)和公益之間的關系如何”這個問題我說不好,但從現(xiàn)實工作中還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來。慈善公益必須講究可持續(xù)性,如果完全靠社會募捐,它會有問題。比如今天這個老板賺了點錢,他捐一點;明年他不賺錢他就不捐了,那你這個項目還做不做?公益機構還是要有自我造血能力,以維持機構本身的正常運轉。 “兩光之爭”,我知道這個事。首先我覺得要弄明白什么叫做“社會企業(yè)”?如果你說能夠解決社會問題的就叫做社會企業(yè),那這個定位就太寬泛了,帽子太大了。最好它應該具備兩個標準,一個是它要解決社會問題,再一個它要有收益,而這個收益又是用來解決社會問題的。 如果它的收益不是用來解決社會問題,而是拿去投資和股份分紅,那就很難說了,那就走偏了。比如我們的中和農(nóng)信小額信貸,既然合同上已經(jīng)注明不分紅,那么跟我們合作的那些公司那些股東他們就不要想分紅的事。再一個,雖然中和農(nóng)信的利潤很低,只有1%~2%,但我們基金會從來沒有從這里面拿過一分錢,這些錢是完全用在小額信貸項目的運行里面去的,不可能另作他用。 “公益記錄”應融入個人履歷 《公益時報》:如何看待中國未來公益之路? 段應碧:從國家和政府的層面來看,我覺得咱們的公民現(xiàn)在沒有“公益記錄”挺遺憾的。你看國外有些發(fā)達國家,人家上大學也好、工作也好,都需要有個“公益記錄”,這是他們考核一個人綜合素質(zhì)和道德修養(yǎng)的重要依據(jù)。 我們基金會這幾年陸續(xù)也有一些國外的留學生來做志愿者,他們啥都不要,就是要“公益記錄”那張紙,證明自己曾經(jīng)在這里工作過,為社會公益做出過貢獻。 所以我覺得,應該有一個“公益記錄”比較好,但我們國家的人事檔案或者個人履歷中,從來都不在意這個,這是個缺失。我們的公民如果從小就有一個公益記錄,在見證個人慈善公益軌跡的同時,也能夠更好地凝聚人心,向善揚善。 再就是個人搞公益捐贈可減免所得稅的問題,這也是一些發(fā)達國家現(xiàn)在實施得比較好的辦法。我們國家現(xiàn)在也沒有這方面的政策。如果這兩個辦法都能夠在今后逐漸地建立起來,對于我國公益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可謂好處良多啊。 我們的國家日益地繁榮昌盛,我們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斷地提高,但如何更好地激發(fā)大家的慈善公益之心,這需要方法,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不斷在這方面去想辦法突破、去嘗試公益創(chuàng)新。只有這樣,未來中國的公益之路才會越來越寬廣,公益的格局才會越來越大,才能真正體現(xiàn)“人人可公益,人人都公益”的美好社會風尚。 |